在一位法學教授的部落格上看到這篇文章〈為何如此在乎馬英九?〉,大意是說他‧馬的特別費案,二審再次判決無罪,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所有關切政治的人們,都為馬英九是否有罪或是否可以參選而緊張,因此這個判決才會如此牽動他們的心弦。」老實說,他‧馬的參選與否,甚至於他一旦當選,我都沒意見,但是我仍然很在乎他‧馬的特別費案被判無罪。
因為,我還有一點點短期記憶,看到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受到什麼樣的撻伐,我在乎的止是「同一標準,一體對待」而已。然而我所看到的是,總統比市長在使用特別費這件事情上,更受到束縛;陳水扁總統是以不實的發票核銷,而他‧馬的卻是堂而皇之的入私人帳戶。如果他‧馬的特別費案不需要在乎,那麼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為何需要窮追猛打?
這位教授又說,「如果我們真心篤信『法治』而非『人治』,那麼誰當選總統會有這樣天差地遠的區別嗎?…總統不是神也不是魔,而是個必須受到公眾控制監督的位置。不滿意的民眾,隨時可以用民主程序對他們施壓,甚至換掉他們。」另一方面,這位教授的部落格上其他的文章,如〈九九運動:我們能改變世界〉、〈反貪腐如何成為公民運動?〉,可以看到他是很在乎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的,而且積極參與所謂的「反貪腐」活動。我必須說,這一點和前面的引文沒有字意層面上的衝突;沒錯,示威施壓要求現任總統下台是合乎民主程序的做法,可是總有比例原則吧?不順你們的意下台,則你們就要給社會帶來大動盪─你們對於陳水扁也未免太在乎了吧?
如果說一個即將卸任的總統,你們都這麼在乎他的操守,那麼一個即將成為往後4年,甚至8年總統的人,你們卻說不要太在乎,請問這是什麼邏輯?或許你們認為止要經過選票漂白,就可以為一個政治人物除罪?
說到「反貪腐」、紅衫軍,我就忍不住要聯想到討黨產公投;請問你們去投票支持討黨產了嗎?還是說,你們也認同了中國國民黨的說法,討黨產是民進黨的競選花招、「清算鬥爭」;那麼,你們如何怨嘆人家將你們的「反貪腐」「公民運動」等同於藍營的政治鬥爭手段呢?
寫到這裡,某位美國總統的名言不期然浮現腦海,“he may be a bastard, but he’s our bastard.” 請問這會是你們的回答嗎?
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
“He may be a bastard, but he’s our bast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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