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0日 星期三

下半旗

接到一件上級機關來的公文,重申228和平紀念日要降半旗,還要求事後回報。可笑又可悲。

228訂為和平紀念日,降半旗紀念,這項規定已經有2、3年了吧?竟然還需要三令五申,難道是泛藍執政的縣市還在抵制?猶記得第1年實施時,金門縣政府公然抵制,理由是228事件沒有發生在金門。如果是這樣,台灣及澎湖也不必慶祝「國慶日」,因為中華民國創立的時候,不包括台灣及澎湖。

泛藍這群人,嘴巴上紀念228,心裡面其實是充滿了不爽;所以像龍應台在台北市當官時要「慶祝228」,而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楊渡面對228屠殺的說法,反應竟然是「沒殺那麼多人」!

據說今年台北市政府的紀念活動,是舉辦紀念音樂會,主要曲目不是蕭泰然的《1947序曲》,而是─你猜得到嗎─《快樂頌》!即使歌詞是由向陽翻譯的台語版,在這樣的場合演奏也屬於不倫不類。寫到這裡,想到台北101大樓有一家餐廳,忘其名,外壁整面是畢卡索的'Guernica'圖案,止能說品味太差。泛藍究竟是品味太差,還是「慶祝228」?或者兩者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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