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

競選經費

Politics has become so expensive that it takes a lot of money to be defeated.

-Will Rogers, 轉引自2008/3/24 Forbes Asia

這次總統選舉2個陣營的競選花費,謝長廷這邊據他自己說是5、6億元,對比於2004年陳水扁花費20億元。他˙馬的那邊呢?還沒見到公開提出的數字;倒是投票日前謝陣營揭發馬營的內部資料顯示,光是投票日當天預備花的錢就達到4.7億元,據《自由時報》報導中國國民黨的說法,原先預定2億元,因為募款不足而減少,但也超過1億元;此外,馬營的競選活動很早就起跑,光是電視媒體上的廣告費就很可觀了,或許在謝陣營花費的10倍以上。而根據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的說法,「這一次是國民黨經費最困難、最節儉的一次」,國民黨比過去花的錢1/3都不到。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8條,「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應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二十元所得數額,加上新臺幣一億元之和。」本屆總統選舉,中選會公告的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是420,955,000元;顯然謝長廷的花費已經超過,他˙馬的呢?按常理判斷應該遠遠超過最高金額,但是誰知道呢?

1994年第1次(也是唯一的1次)省長民選,陳定南老實申報競選經費,超過上限而被罰款(那時候好像超過上限有罰則)。對手中國國民黨的宋楚瑜,有著龐大黨產支持、企業界捐輸不斷的宋楚瑜,竟然剛剛好達到上限,毫釐不差;遭人質疑時,竟然說帳冊已經燒毀!

現在競選經費超過上限已經沒有罰則,號稱有道德潔癖的他˙馬的會端出什麼樣的競選花費帳冊呢?請大家拭目以待。

救哪一國?

《自由時報》報導,民進黨高雄市黨部在澄清湖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舉辦青年入黨儀式。

救國團?不就是那個原名「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現在反獨不反共的「中國青年救國團」嗎?民進黨竟然在這樣的地方辦理青年入黨儀式!

就算是不談意識形態好了,過去一段時間民進黨政府辛苦追究這個中國國民黨外圍團體不當侵占/使用國有財產的案子,都算清楚了嗎?民進黨還使用這種團體的場地辦活動,這樣的做法叫做自動繳械─在意識形態以及道德這兩個戰場上。

對付類似中國青年救國團這種長期依附在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之下茁壯的集團,不是易事;除了它的龐大資產外,它長期以來在社會上建立的盤根錯節的勢力更是可怕。一種做法是堂堂正正鳴鼓而攻之;另一種做法是藉著執政之勢,予以滲透、顛覆。不論哪一條路,都要頭腦夠清楚,心臟夠強;但是民進黨顯然兩者都欠缺,到最後乾脆和稀泥 ─ if you cannot beat them, join them. 這樣的民進黨有什麼可以期待的?

2008年4月27日 星期日

黃崑巖的美國國籍

上次談李慶安的美國國籍問題時,提到黃崑巖先生;現在專門來談他的美國國籍問題。

我看過黃崑巖的《談教養》這本書,很佩服文章中所呈現的人格;尤其是談到他回國創辦成大醫學院的過程,他的「頂真」對照到國人做事的散漫,我一直將他做為學習的標竿。

然後讀到了他的《回憶錄》,對他的敬仰之心大打折扣。在這本書中,黃崑巖先生大方地談到他的美國國籍風波;這樣的態度對比於政客碰到同樣問題的躲閃,高出太多了。黃先生對於我國法律規定的公務人員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一事,頗不以為然;他在台灣沒有辦理回復戶籍,是以外僑身份居留,是否因此喪失台灣(中華民國)國籍,我不清楚。黃先生認為「忠誠」問題是很可笑的,這裡我也不打算討論。

問題出在於,當成大人事主任要處理這個問題時,黃先生如何面對。《回憶錄》一書中披露,本來沒有人注意到黃先生的外國國籍問題,後來來了一位新的人事主任,依據法律規定來清查外國國籍問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查到了黃先生的美國國籍,請他處理;黃先生不想因此放棄美國國籍,向成大校長辭職。結果是─成大人事主任調職,黃先生繼續擔任成大醫學院院長,美國國籍繼續保留。

黃先生談到他的委屈,放棄在美國的事業,回來家鄉貢獻所長,卻要被小吏拿法律刁難;這樣的感受在情感上可以理解。然而,一位奉公守法的公務員,為了執行法律規定,而這項法律規定湊巧對黃先生不方便,結果是受到調職的命運,而違法者繼續違法,這樣適當嗎?即使黃先生是在台灣居留的美國人,難道不必遵守/尊重台灣的法律?

我最大的疑問是,這樣符合黃先生所談的教養嗎?

減量不減價

幾位市府官員宣揚到香港參加美食展的成果,本市參展的幾家點心店(小吃)大受歡迎,供不應求,所有帶去的食材都用完了。為了讓更多人品嚐到,這些點心店將原來的份量縮減;只有粽子不可能切成一半出售,才沒縮水。而且重點是沒有因此而減價。

各位對於這樣的事情,有何感想?最近社會上很流行談品格教育,在街上攔下10個人,問他是否重視品格教育,有11個人會說重視(多出來的1個人是路人甲);我總認為品格教育不是抽象的口號或概念,而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具體實踐。上面的實例,在商言商,一切由供需法則決定嘛,也說得過去;但是偷偷摸摸減量不減價,是有格的人做的事嗎?

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喜歡嗎?爸爸用特別費買給你

最高法院趕在他˙馬的就職前宣判他的特別費案無罪定讞。雖然認定特別費不是給首長的實質補貼,等於否定了高等法院無罪判決的理由,卻仍然以檢方「僅僅就首長特別費的性質作爭執,很空泛指摘違法,所以導出原判決違法,究竟原判的事實認定,檢方都沒有做具體主張,因此我們認為檢察官的上訴是違法的。」

我不是法律人,老實說我看得霧煞煞。最高法院的英明法官們,原判決不就是立基於特別費屬於實質補貼,所以認定他˙馬的不違法嗎?既然你們已經認定特別費不是實質補貼,必須「因公」支出,那麼他˙馬的拿特別費買早餐吃、為女兒付在美國刷信用卡的賬單,這些難道都是因公支出?請問那半數直接轉入私人賬戶的特別費,又是如何因公支出的呢?

我不才,每年也有少少的二、三萬元特別費可支用;明天我就追隨偉大領袖總統馬公的腳步,拿老婆的信用卡賬單給主計核銷,希望你們也能赦我無罪。

認定是實質補貼所以沒罪;認定不是實質補貼,所以也沒罪。他˙馬的法院乾脆規定止要是他˙馬的被起訴,一律無罪!

「主觀上沒有犯意,客觀上沒有使用詐術」,太經典了;以後搶劫犯被逮到,都可以援引來脫罪─「主觀上我不認為從銀行拿一些錢出來用有什麼錯;客觀上我是光明正大從行員那裡拿到錢,沒有施行詐術」。我看最重要的是法官們主觀上認定他˙馬的沒有犯意,用字過於精簡,把重點都省略了。

2008年4月5日 星期六

被遺忘的民主運動

William Wilberforce was the happy victim of his own success. He was like someone who against all odds finds the cure for a horrible disease that's ravaging the world, and the cure is so overwhelmingly successful that it vanishes the disease completely. No one suffers from it again-and within a generation or two no one remembers it ever existed.
-"Amazing Grace", Eric Metaxas

我居住城市的圖書館有一套日文參考書,《世界大百科事典》,日本平凡社出版,由國泰人壽慈善基金會購贈,納入館藏日期是1983/12/27,距今將近1/4世紀。我看不懂日文,而且一套25年前的百科全書似乎也沒什麼價值;有價值的地方在於書中泛黃的貼紙,在蘇聯、中國等相關的條目上黏貼著印滿了「奉行政院新聞局令刪除」的字眼。

1983/12/27我正在就讀研究所1年級。差不多那時候,百科全書的推銷員在校園裡游走,雖然動輒數萬元對於學生而言是一筆不小的支出,但是顯然還是有相當的銷量。我也很想擁有一套大英百科全書,但是價錢不貲之外,所謂敏感資料都被塗抹或者貼起來,令我難以接受。猶記得一位學長興沖沖拿到新購的百科全書,迫不及待想看看關於中國和台灣的條目,卻發現被立可白塗抹得面目全非,當場三字經出口的景象。現在的年輕人大概很難想像1/4世紀之前台灣的文化、思想環境;跟今日比起來,止能說是慘白,而那時候已經開始解凍了呢,我也難以想像更早以前是什麼樣的光景。

總統選舉時,民進黨在電視上推出一支廣告,要父母跟子女談台灣的民主化歷程;當然是要勾起大家對於台灣民主化過程的回憶,以及民進黨推動的功績。有多少效果,不知道;或許選舉專家,所謂的spin doctor可以推估出來;以結果來看,就是選輸了。這裡面的一個大問題是,年輕人的「父母」,也就是我這一代的人,對於台灣民主化過程到底是抱持什麼樣的評價?民進黨人自認為推動民主化有功,有一大群人搞不好因此而恨死了民進黨─攪亂了他們的生活秩序,此所以他‧馬的以回到過去為訴求,竟然可以得到這麼多人支持。

另一種可能,是本篇開始的引文所說的狀況,因為改革太成功了,以致於過了1、2代的人們已經不知道壓迫是什麼樣子,而將改革者遺忘了。如果是這種情況,我想改革者應該可以含笑而逝。然而,事情是這樣的嗎?

William Wilberforce是18、19世紀英國的社會改革者,致力於廢除奴隸制度;在他和其他改革者的努力之下,1807年英國國會通過法律禁止買賣奴隸,1833年廢除奴隸制度。

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不知恥

「恥」這個字,由六書的造字原則來說,應該是一個會意字,心中有愧,耳朵會紅起來。但是蔣介石硬生生將這個字改成了「耻」,還寫成匾額,掛在各級學校玄關,以致於這個字竟然還進入電腦字集中。說到沒學問,這會比陳水扁的「罄竹難書」還輕微嗎?可有人敢去跟偉大領袖、民族救星、自由的燈塔、民主的長城提醒一聲?

扯遠了。「恥」寫成「耻」,不止是寫錯字的問題,反映了腦袋瓜子裡頭的想法。「耻」就是到耳朵為止,凡是有批評的聲音,聽過就算了,不要往心裡去,沒有什麼需要羞愧的。典型國民黨中國人的作風,這次總統選舉過程,有幸又讓台灣人見識到不少案例。

總統選舉投票日前,傳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具有美國國籍,李慶安躲起來。選後,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提案,要求清查所有立委是否具有雙重國籍。中國國民黨祭出慣用的模糊戰術,要求擴大清查所有公職人員(據說總數60餘萬人)─就像他˙馬的特別費案一樣,把所有有特別費可支用的公職人員全部拖下水。

依我看,民進黨不必反對,止要訂出順序,立委、總統、政務官,排出時程一路查下去。

這裡特別要點出來的是,李慶安今天出面了,說詞仍然是「自動失效」,止要擔任他國公職,美國公民的身份自動喪失。對於記者的進一步追問,她甚至反稽記者沒研究法律。究竟擔任他國公職是否會自動喪失美國公民的身份,我對於美國相關法律沒有研究;但是黃崑巖《回憶錄》中的類似經歷可以參考。黃崑巖從美國回台灣創設成大醫學院,擔任院長職務,一直沒有放棄美國籍,做為李慶安說法的反證,夠清楚了吧?

李慶安的美國國籍、他˙馬的綠卡,這些在國民黨中國人集團中,多到罄竹難書。現在討論到底有沒有放棄是誠信問題,然而時間拉回到2、30年前,這可是對於「中華民國」的忠誠問題。當年從2位英明的蔣總統以下,信誓旦旦說「退此一步即無死所」、「莊敬自強、處變不驚」,然而集團中人多已備妥綠卡、美國國籍,買好保險,而且大家互相之間心照不宣,只有我們這種死老百姓才會相信台面上的話。現在這些事被揭穿,這些人可以毫無愧色;郝大軍頭的兒子郝大頭市長竟然說「綠卡不稀奇,我們都有」。不愧是蔣介石的徒子徒孫,「恥」都改寫成「耻」了。

黃崑巖的美國籍問題,另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