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9日 星期四

道歉的學問

道歉就道歉,還有什麼學問可言?如果你這樣想,那就錯得離譜了。

先看幾段精彩的道歉。
調漲油價風波,劉兆玄在電視上道歉:「假使有些民眾覺得(今天宣布調漲油價)造成他一些反彈的心理的話,我願意致歉」。
中國國民黨立委廖婉汝無端指控民進黨政府操控西藏抗暴,第2天立刻道歉:「如果影響到國際觀瞻、國家安全,我願意道歉」。
以上屬於A型道歉,以條件式句型表達「如果…我願意道歉」;這樣的句型在英語叫做假設語氣過去式,表示說的人不認為「如果」的情況曾經發生;意味著道歉人骨子裡根本不認為有需要道歉之處。

接下來是B型道歉。
國防部長陳肇敏在立法院亂說話,影射319槍擊案造假,嘴硬幾天之後,終於道歉,對於這項不當發言造成的社會困擾與傷害國軍形象,表示歉意;但是仍然認為他的發言是就事論事,是因為軍人耿直,直言直語的作風造成的困擾。
中國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在總統選舉前率同黨立委到謝長廷競選總部踢館,沒想到踢到鐵板,引起風波,硬撐了幾天之後,終於出面道歉,他哭著說:「對於自己衍生出的踢館事件影響馬選情與國民黨團聲譽,他再度表達歉意」。
這類的道歉是向第三者道歉,就是不向對方認錯。

駑鈍如我者都能看出這兩型道歉模式,各位聰明人一定能歸納出更多模式。然而,我認為不管模式有多少,其精髓都是一樣的,就是「不能認錯」,要讓對方之外的其他人(特別是媒體)看到道歉的動作;同時讓對方感受不到一絲絲的歉意,以顯示衷心的藐視,這就是道歉這門學問的最高境界。

至於像莊國榮那樣的道歉:「在公開場合批評馬鶴凌先生的言論,涉及人身攻擊,極為不妥,謹此向馬英九先生及其家人深表歉意」,粗魯不文,自陷於罪人之地,為中國人君子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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