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才市長難得稱讚他馬的做對事─新修正的〈菸害防治法〉在昨天正式施行,禁菸又往前跨了一大步。天才市長搞錯了,這個法是在民進黨執政時修的(2007/6/15),因為施行日期押到公布後18個月,才會等到昨天才實施。台南市現任市長向來自詡對吸菸者的管制走在全國之前,先前就有「無菸道路」,整條路禁菸;對於新的管制措施更是拍手叫好,還誇口可以增加一、二成觀光客。
我不吸菸,而且我聞到菸味就難受;過去癮君子不顧他人感受吞雲吐霧的行為,令我痛恨。但是現在社會將吸菸者當過街老鼠的氛圍,我覺得太過;室內禁菸是必要的,但是限縮室外吸菸的空間,甚至規範某些場所連室外都禁止吸菸就太過了。
今天電視新聞報導,各地執法情形寬嚴不一,甚至有負責取締的衛生官員搞不清楚規定的狀況;台北市還因此停止稽查一天,將所有稽查人員調回去受訓。法律都已經公布18個月了,早該做好準備,卻還是出狀況,這就是台灣政府的執行力。
就如同台灣其他法律一樣,這套規定遭遇到的最嚴苛考驗在於克服不了各種法律「路霸」的問題。昨天報載有大學大牌教授揚言不予理會,不過是其一;我等著看議會裡議員諸公會不會乖乖守法,如果他們和市府秘書長在議事廳公然吞雲吐霧,衛生局長敢開罰單嗎?舊法已經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菸,到現在都還進不了議會,新法又如何。與其法律愈訂愈細、愈嚴苛,不如幾條簡單規定好好落實。
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
禁菸行動成為道德運動
標籤: 攏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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