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2日 星期四

執法-違法

今晚又看到一件警察違規的例子。我在某個路口紅燈停車,旁邊一輛警車也停下來,止是它已經越線,停滿了機車停等區。橫向的黃燈剛剛亮起,直行的紅燈還沒轉為綠燈,警車已經不耐地按喇叭催促前方的機車往前。

類此警察自己不守法/規的例子太多了,例如將車子停上人行道、將機車騎入公園等等。後者的情形我曾經以手機拍下相片,寄到市長信箱反映,迄今沒有回音。

這就是我們的社會現狀,要求別人守法,自己卻破壞法治;每個人骨子裡都是特權份子,差別止是有沒有逮到機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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