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爽!

今天早上處長秘書來電話,傳達副處長指示:週六上午天才市長成立競選總部,請派9名同仁參加,剛好搭乘我們的9人座麵包車(真體貼,連這樣的細節都想到了)。我立刻回絕,因為違反行政中立。秘書說要回復副座,我請他將這個意見傳達。

這個黨在桃園立委補選中,控告對手辦餐會涉及賄選;同時自己的黨員卻正在以權勢動員屬下參加競選造勢活動。道德制高點?自欺欺人。

我不知道今天的動員指令,當事人是否知情,或者是尾巴系統自作聰明所為。但是經過這麼多事之後,還去區分本人或者尾巴系統做的惡,還有什麼意義?管他是狗搖尾巴,還是尾巴搖狗,反正都是狗。

中壢市長辦感恩餐會夾帶立委候選人拜票、他馬的新年發紅包也夾帶候選人拜票,這些人花的是公帑還是掏自己的腰包?文官下班後可以公開助選?這些公器私用的狗屁倒灶事兒,在上軌道的民主國家一旦被揭發,政治人物都得下台的。台灣算是上軌道的民主國家嗎?

我一向不喜歡和人硬碰硬,今天斷然拒絕,自己覺得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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